公告:

党的十九大

娄勤俭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下午胜利闭幕了,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是各位代表和全省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关于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了原则建议,代表们在审议中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根据主任会议讨论的情况,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则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六个高质量”的发展要求。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关键五年。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必须有高质量的民主法治建设作保障。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要把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于人民、力量来自人民、工作为了人民。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反映人民心声,及时回应人民关切,真诚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三要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苏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在科学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中发挥监督作用,在全民守法中发挥推动作用,真正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二、谋划新思路新举措,奋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做好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两个机关”的新定位,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在提供法治保障上有新建树,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作为,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成效,在推进自身建设上有新举措,努力谱写好新时代我省地方人大工作的新篇章。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按照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要求,深入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发展的大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这一大局,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要以系统思维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深入研究新时代地方立法需求,科学编制新一轮五年立法规划,加快创新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党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同步、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相适应。要以问题导向深化监督工作。把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助力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上,放到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上,放到推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上,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要以全局视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围绕制定发展规划、推进重点功能区建设、振兴实体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民生保障等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及时把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   
  (二)把握规律、创新机制、完善体系,着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随着时代发展与时俱进。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加快形成有利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科学完备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要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加大法规自主起草力度,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探索建立立法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制度、重大问题第三方评估制度,扩大公民参与立法渠道,积极开展立法协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同步推进,不断改进专项审议、专题询问、预决算审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备案审查等监督方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加强上下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要按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进一步细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和范围,建立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协调机制,健全相关工作程序,推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范化常态化。  
  (三)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建设新江苏中的优势和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 体,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要按照十九大报告关于“代表机关”的定位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坚持履职培训与加强交流相结合,强化代表学习培训,开展履职经验交流,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线下与线上相结合,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坚持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重点督办与面上推动相结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度;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完善代表履职管理机制,激发代表为民履职的积极性,增强代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进入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我们要全面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一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履职本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 64名组成人员来自各行各业,有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有高层次的专家学者,还有基层一线的同志,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有利条件。同时也要看到,人大工作涉及领域广,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唯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依法履职的需要。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广泛学习做好人大工作必需的各方面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知识储备。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在增强履职本领上,不断提高把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联系群众、汇聚民意的能力,协调矛盾、平衡利益的能力,提出建议、推动落实的能力。  
  二要注重规范程序,讲求工作实效。人大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和基本要求就是讲程序重规范。程序的背后体现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要求,体现的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我们一定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职行权,法律赋予的权限不能逾越和滥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简化和变通。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程序与效果的关系,无论是立法工作还是监督工作都要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推动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能动作用、实现自身价值。 
  三要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作风建设事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我们要严肃会风会纪,自觉遵守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守则,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参加会议审议,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履职活动。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省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今年是本届省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省委上半年将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对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已经拉开序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集团网站 | 扬州房地产信息网 | 明源地产研究 | 中国扬州 | 名城扬州
本网站资料所载内容仅供参考,以政府最后批文及法律文件为准!
Copyright@2006-2015 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Tel:0514-87361444 87359289 Fax:0514-87322247 E_mail:yzjzy@yangtzeinvest.com
苏ICP备06042196号 ICP:B2-20040001号经营许可证 您是第位访问者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728号